其他收费申报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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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没有上报收费项目的其他收费,医学院所属单位每年3月提出收费申请(除教育收费外的其他收费,属于对内、对外提供有偿服务,如:检测费、实验费、鉴定费等);

2、下载《中山大学收费申报表》(财务处网页);

3、同时附上以下资料:

(1)收费申报资料原件(一式2分);

(2)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;

4、收到其他收费申报,每年5月由学院财务办报医学院领导审批;

5、学院上报校财务处审核;

6、按审批同意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执行,收费及开票据统一由学院财务办理。